興政辦發〔2022〕10號關于印發《興隆臺區亂占耕地問題清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關于印發《興隆臺區亂占耕地問題清查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高新區管委會、各涉農街道辦事處、興隆農場,區政府各相關部門、直屬機構:
《興隆臺區亂占耕地問題清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九屆第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興隆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7月2日
(此文件公開發布)
興隆臺區亂占耕地問題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耕地“非糧化”、“堅決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的決策部署,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摸清全區亂占耕地基本情況,堅決遏制新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根據《盤錦市亂占耕地問題清查整治工作方案》,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樹立保護耕地的強烈意識、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要求,將亂占耕地問題清查整治作為當前重點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嚴抓落實,對照問題,逐項建立問題清單,逐一明確整改標準、整改時限、整改措施及責任人。實行臺賬管理和驗收銷號制度,堅持整改、驗收、銷號同步推進,高質量完成整治任務。認真剖析問題根源、舉一反三,查找短板漏洞,不斷健全完善耕地保護長效機制,提高用地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標
以2020年國土變更調查成果確定的真實耕地狀況為本底,以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為目標(暫按“十三五”保護任務),全面摸排我區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與利用情況,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綜合評估各街道耕地保護情況特別是耕地轉為非耕地有關情況。實行有力有效整改措施,“零容忍”管住違法新增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違法問題,嚴肅查處頂風違法行為,要態度堅決、方法科學、積極穩妥地推進,全力打好亂占耕地清查整治這場硬仗,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非糧化”亂象。
三、工作任務
(一)清查整治范圍
本次清查整治對象為2020年國土變更調查以來占用耕地進行“非農化”和“非糧化”行為。包括:
1.耕地上沒有合法手續的房屋以及停車場、廣場、道路等地面硬化行為;
2.耕地上綠化造林,含鐵路、公路、河渠兩側和水庫周邊等植樹;
3.耕地上種植人工草皮;
4.耕地上挖湖造景,含人工湖、湖庫塘拓寬等;
5.耕地上發展林果業、興建坑塘水面等;
6.耕地上建設種植設施、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
7.以建設工業園區之名圈占耕地或基本農田;
8.以基本農田治理為名倒賣土壤。
(二)不納入清查范圍的情形
1.依法依規取得用地手續的項目用地;
2.國土調查錯誤,明確在最新年度變更調查中進行變更的用地。
(三)耕地地類的認定
耕地是指2020年國土變更調查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包括:
1.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耕地;
2.應按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水面等用地;
3.應按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耕地管理的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用地等。
(四)分類整治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對口指導、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壓實各街道、農場主體責任,規范耕地用途管制工作。
1.對于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2020年7月3日后),采取“零容忍”態度,依法依規整改處置,消除違法狀態。對于存量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2020年7月3日前),納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查整治工作。
2.對各類“非農化”“非糧化”問題,我區要按照堅決止住新增、穩妥處置存量的原則,按照《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66號)文件要求,分類處置。
四、工作安排
我區根據本方案,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措施,全面開展清查整治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前期準備階段(2022年6月15日前)
1.收集整理基礎資料。各街道、農場根據自然資源分局提供的最新變更調查成果、遙感影像、衛片圖斑以及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增減掛鉤項目備案數據庫,套核2020年變更調查成果提取的疑似圖斑,制作我區問題圖斑臺賬,以街道(農場)為單位下發。
2.動員部署。我區組建亂占耕地清查整治工作領導機構,明確責任分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進行動員部署和培訓。
(二)清查摸排階段(2022年6月16日至7月31日)
1. 街道摸排(2022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街道、農場為摸排工作實施主體,充分調動街道、農場和村、分場組織力量,組織逐村(社區)開展外業摸排工作,經街道、農場和村、分場負責人簽字確認,形成本轄區初步摸排結果臺賬。要充分發揮村、分場黨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作用,在亂占耕地清查所在村(分場)、組張貼公告,將摸排結果公開,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接受群眾監督。
2. 區級審核(2022年7月1日至7月15日)
對各街道、農場初步摸排結果臺賬,由自然資源分局牽頭,各成員單位配合,逐地塊進行內外業審核、復核,發現問題及時反饋街道和農場,督促糾正。審核通過的,審核人、復核人分別在摸排結果臺賬上簽字確認。
3. 市級審核(2022年7月16日至7月31日)
區級審核通過后,上報市級審核,市級審核通過后,區、街道兩級形成最終摸排成果臺賬,逐級逐環節簽字確認后,于7月31日前報市領導小組。
(三)問題整改階段(2022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我區組織街道、農場及有關部門,根據問題臺帳,逐地塊開展整改工作,嚴格按照分類處置的要求逐個研究,按時消除違法狀態。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跟蹤違法用地查處整改和拆除復耕情況,對整改緩慢和不力地區進行重點督導,對重大典型違法行為,將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區級相關主管部門將直接立案查處。
(四)總結驗收階段(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街道、農場及時總結清查整治情況,于11月5日前向區領導小組辦公室作出報告。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地清查整治工作檢查驗收,總結工作進展成效,向市領導小組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開展亂占耕地清查整治,是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的重要手段之一,是適應耕地保護新形勢新要求、加大保護力度的重大舉措。各街道、高新區管委會及興隆農場要充分認識從嚴保護耕地的極端重要性,高度重視亂占耕地清查整治工作,堅持保護優先的理念,正確處理耕地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非糧化”行為,嚴守耕地保護紅線。
(二)加強組織領導。我區成立亂占耕地問題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區整治工作。亂占耕地問題清查整治工作將納入年度重要工作內容,各街道、興隆農場主要負責同志是清查整治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狠抓落實,協調各方力量,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及時向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亂占耕地問題清查整治工作有關情況。
(三)加強部門聯動。要嚴格落實網格化土地監管機制,實現網格員與自然資源分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水利、住建、交通運輸、公安、司法等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實現信息成果共享。要通過部門聯動及時發現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問題線索,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四)落實監督責任。我區要嚴格管控建設占用耕地,耕地變為林地、園地、草地、坑塘等非耕農用地,堅決遏制新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問題發生。對典型問題案例要實行公開曝光、公開處理,依法依規依紀移送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嚴肅追責;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移交有關執法部門從嚴查處。要認真抓好問題整改,切實做到發現一起,糾正一起。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跟蹤問題圖斑整改落實情況,對整改不力、虛假整改的,開展警示約談;對問題嚴重的,及時移交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五)加大宣傳力度。各街道、興隆農場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亂占耕地清查整治工作。各街道要設立舉報電話,引導、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充分發揮群眾及時發現、舉報亂占耕地行為的強大作用,使違法者無處遁形。要及時了解干部群眾思想動態,做好正向宣傳引導,確保社會穩定,為清查整治工作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附件:興隆臺區亂占耕地問題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興隆臺區亂占耕地問題清查整治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尹久輝 區 長
副組長:宋偉峰 副區長
劉 智 副區長、區公安分局局長
鄭學龍 副區長
魏曉東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成 員:李元鵬 區財政局局長
李德恒 區發改局局長
鄭 毅 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劉三強 區司法局局長
孫洪謙 盤錦市自然資源局興隆臺分局局長
王赫麟 區生態環境局局長
劉 剛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劉詩音 區交通局局長
白雅娜 區農業農村局局長
梁 紅 區文旅局局長
寇曉東 區市場監管局局長
吳 剛 區法院副院長
張相明 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王立斌 區城建中心主任
楊 濤 區農業和水利服務中心主任
安 全 高新區建設管理部部長
王 亮 興海街道辦事處主任
陳洪波 興盛街道辦事處主任
謝雪峰 新工街道辦事處主任
宋明山 惠賓街道辦事處主任
李貴臣 曙光街道辦事處主任
王 柏 興隆農場場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局興隆臺分局,辦公室主任孫洪謙(兼)。主要職責:負責統籌推進清查整治工作,指導和督促各街道、農場落實清查整治任務,對各街道、農場清查整治工作檢查驗收,總結工作進展成效,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與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
興政辦發〔2022〕10號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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